关于做好2025年困难残疾大学生入学救助和生活救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困难残疾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确保困难残疾大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能顺利进入大学完成学业,根据《重庆市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5年困难残疾人大学生入学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入学救助:2025年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本科生、专科生、高职生,但不含电大、自考、夜大等成人教育。 (二)生活救助:原已享受入学救助的困难残疾大学生,且在校就读,从入学的次年起实施生活救助。 二、救助标准: (一)入学救助: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人救助5000元,专科生和高职生每人救助3000元。 (二)生活救助:每人每学年2000元。 三、救助条件 (一)入学救助: 1、黔江区户籍,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新录取的学生; 3、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户:低保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脱贫户、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户; (二)生活救助:原已享受入学救助的困难残疾大学生,且 仍是在校学生。 四、申请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入学救助应当提交的材料: 1、《黔江区困难残疾大学生入学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5、录取通知书和学费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 6、低保户应当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脱贫户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户凭乡、镇(街道)出具的书面证明1份。 (二)申请生活救助应当提交的材料: 1、《黔江区困难残疾大学生生活救助申请表》; 2、在校就读证明1份; 3、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需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经由乡、镇(街道)与提交的复印件核无误后,退回原件。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二)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送区残联审核,经区残联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残联直接向申请人拨付救助资金。 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区残联616办公室,联系人吴妍萁,联系电话:18680994522。 重庆市黔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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