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16351160000410798 (户名:郑红霞,归属行: 新疆北屯国民村镇银行)、6228231265410642467 (户名: 赵丰硕,归属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平县支行)内的资金可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21日。在公告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返还工作。 联系人: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舟白派出所 蔡警官 联系电话:023-79850500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