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黔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就您咨询的龚家坝公租房收费标准相关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不同项目装修配置与租金差异问题(精装和简装均为3元)
房源性质:您提到的配备油烟机、电视机、冰箱、空调并精装修的房源是聚心花苑人才公寓,人才公寓是为促进我区青年人才安居就业的项目,并非公租房或廉租房。其建设标准(拎包入住)、保障对象(经认定的各类人才,需满足学历、职称、技能或收入等门槛)、定价机制均与公租房或廉租房不同,人才公寓现行的租金收费标准为3.00元/㎡•月。
公租房(含并轨廉租房)的标准和定价依据:龚家坝等小区属早期建设的廉租房项目(2010-2012年),按照当时的廉租房建设标准,内部未进行精装修(水泥地面等属原建设标准)。现有公租房(含并轨廉租房)租金及物业费标准,严格依据《关于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价发〔2010〕40号)执行。该标准根据地区类别(分老城、新城、乡镇三类)和房屋结构等级(分高层框架、多层砖混两种)制定,黔永新居龚家坝小区位于二类新城地区,其公租房租金为3.00元/㎡•月、廉租房租金价格为0.80元/㎡•月。
房屋质量问题:室内房屋门窗破损主要是因建设年限较长造成的自然损耗,新入住家庭如发现门窗破损,可向物业公司报修,我委住房保障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安排免费维修改造。同时目前我区正持续对所有保障房小区(包括龚家坝)进行公租房标准的提档升级改造,龚家坝小区自2018年起即已完成了包括安装宽带和天然气、新增健身娱乐场地并配置器材、增设老年活动室及休闲设施、新建人脸门禁与视频监控系统等多项工程,绿化升级项目也已纳入2024-2026年政府投资计划。
二、关于龚家坝小区内三重租金价格问题
您反映的龚家坝小区存在三种价格的情况属实,具体情况为:
一是公租房住户收费标准为3.00元/㎡•月,适用于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在本区具有稳定收入的住户,包括您提到的本地退休老人群体。二是廉租房住户收费标准为0.80元/㎡•月,适用于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上两种类型(公租房、廉租房)的收费依据均为黔江发改价发〔2010〕40号文件。
三是园区企业员工住户收费标准为1.00元/㎡•月, 适用于园区企业集体租赁用于安置无住房的工人群体。该价格属于政府决策后的定向优惠政策,旨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用工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您提及的“外地老板”享受此价,实则是其雇佣的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通过企业集体租赁方式入住。此价格的适用对象是企业承租后分配给工人的房源,而非企业老板个人享受。
三、关于企业房源转租的举报
您反映的“企业装修后高价转租给他人”的情况,我们高度重视并坚决反对。公租房(含企业优惠租赁房)严禁转租、转借牟利。请您提供具体的房屋门牌号信息(可匿名举报),拨打我委住房保障中心举报电话:79239727、79239728。我们承诺严格保密,并立即安排专人上门核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相关房源保障资格,同时通报主管部门。
四、关于价格优化
目前我区保障性住房的价格体系(公租价、廉租价、特定优惠价)目的是为了保障不同的目标群体(普通中低收入者、特困群体、产业工人、青年人才),以及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基本保障、兜底保障、促进发展),其制定均履行了相应程序。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发展实际,牵头评估现行优化租金体系,完善特殊群体保障措施(如梯度减免、补贴等),构建更科学公平的管理机制。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度关切和直言不讳的批评!欢迎您随时到我委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8路18号区住房城乡建委319办公室;电话:79239727;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30)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或提供线索。我们将认真倾听,积极改进。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