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10点30分家里老人带着3岁的孩子从正阳碧桂园搭乘3路公交车到玫瑰湾,上车后开车师傅说要刷6元钱,孩子有那么高要付钱。老人不清楚情况,听司机这么说以为是新要求,只能付了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应当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全国各地几乎都是实行,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如果儿童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则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对于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时同样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我很疑惑,我家孩子3岁,身高95cm,坐车全程都是老人抱腿上的,就这样要付钱? 黔江公交车收费标准到底是什么?还是说收费情况由司机来决定?还是说看见是老人就能框一个是一个?简直太无语了,公交车司机呀,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呀,就是这样?我相信我家孩子肯定不是第一个被违规收费的,那就是说是公交车公司默许司机们这样收费的?
现在我要求,一是渝运集团黔江分公司对外公示黔江区公交车收费标准及规定;二是对当日驾驶10点30分那班3路公交车司机进行实质性处罚,我要看到回执;三是联系我并退回违规收取的公交车费用,3元也是钱,3元也是我辛苦找的钱,凭什么要任由你们坑。如果没有所提出的内容,我会多方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