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您反映的问题属于黔江区2023年燃气管道等设施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期)计划燃气管道改造的范围之一,工程对老化、存在隐患的小区庭院燃气管道、立管、居民用户户内管道和安全设施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造工作于2025年7月进场施工,施工单位通过公告和居委通知各住户实施燃气设施改造工作;2.按照《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天然气居民用户承担下列范围内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一)天然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天然气计量表(不含表)后的天然气设施;3.燃气管道更换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指导充值并将天然气开通,避免用户延时用气的情况;4.管道更换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管道气密性合格后才能通气使用,针对本次因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疏漏导致漏气及未指导用户使用的情况,已对施工单位该区域的施工班组做出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加强其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野蛮施工,严格按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减少施工过程对市民朋友的影响,保障天然气用户正常用气。感谢您对区经济信息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人:张子怡;联系电话:023-79228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