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小学课后服务费”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咨询的“小学课后服务费”等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市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 2021年4月区教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印发了《黔江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各中小学全覆盖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要求,各中小学均规范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职责,并没有代学校收取任何费用的职责。
根据区教委《黔江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要求,各中小学教辅材料严格执行 “一科一辅、学生自愿、预约征订”的规定。如果您对学校教辅资料征订、教育收费相关事项仍存在疑问,请您提供具体学校信息,我们将进行直查直办,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感谢您对黔江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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