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对摩托车闯红灯、酒驾、不戴头盔、超员、“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治理,现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时间:4月2日 地点:阿蓬江镇龙田村路段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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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时间:4月3日地点:黔石路900米车牌号:渝D89U66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100元
【案例三】 时间:2024年4月4日地点:沙坝车牌号:渝H61313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
【案例四】
时间:2024年4月5日地点:省道524,39公里700米车牌号:渝H71933违法行为: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罚结果:罚款30元
黔江公安提醒:请广大摩托车、三轮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飙车炫技、不“炸街”扰民,不扰序乱行,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共建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平安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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