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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关于出租车营运路段划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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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区交通局、公安局
     黔江区的出租车营运路段希望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统一,按照道运事务中心给出的营运路段只要是市政验收合格的道路都属于营运路段,出租车就必须去。只要不进小区投诉就成立,那么当出租车进入小区内、发生的事故,按照交警划分,不管是谁责任,都是出租车全责,交警给出的原因是,小区内不属于营运路段。
诉求 1、 希望相关部门对出租车营运路段,建议在机场、火车站、车站、人流量多较多的公共场所立出租车营运路段及价格的公示牌。
2、统一是否能进入小区 ,小区道路属不属于出租车营运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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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反映的“出租车营运路段划分“相关问题已收悉,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情况:一是希望相关部门对出租车营运路段,建议在机场、火车站、车站、人流量多较多的公共场所立出租车营运路段及价格的公示牌;二是统一是否能进入小区 ,小区道路属不属于出租车营运的路段。
二、处理情况
关于出租车营运路段:根据《重庆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乘客租乘巡游出租汽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有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四)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我国道路通行条件的管辖权属部门为公安部门,建议根据公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通行条件设置的是否允许客车通行标识运行。
关于价格公示:目前黔江区巡游出租车价格依据《重庆市黔江区物价局、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运价通知》(黔江物价发[2006]99号)、《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出租车CNG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租价的建议意见》(黔江发改委交办复[2013]38号)文件执行。文件明确:出租汽车起租价由3元调整为4元,基本里程1公里,车公里租价1.20元。从23:00至6:00运营期间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的夜补费(即车公里租价为1.80元)。中途停车等候5分钟内不收费,以后每超过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的等候费(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6公里以内(含6公里)不设空驶费;单程超过6公里,每公里加收50%的空驶费;15公里以外(含15公里)可以包车或打表计费,实行包车的,其租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包车价格不得超过该里程打表的价格,实行打表计费的,由乘客承担过路、过桥费。2015年巡游出租车价格依法依规做了调整,视情执行。
关于是否进入小区: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59号)第二条第一项: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根据前述规定,出租车属于机动车,在道路上运营,“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前述小区在属地责任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即可通行,但是管辖范围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不可通行。管辖范围允许通行则通行,但如果小区属于封闭管理小区,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则会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即停即走。建议以小区实际要求为准,并做好乘客的服务解释工作。
特此此复


黔江区交通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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