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 感谢你对沙坝镇工作的关注。现就你反映的“ 高山移民搬迁国家补贴”问题,说明和回复如下: 扶贫搬迁项目沙坝镇严格按各个阶段的补助政策执行:2012年以前主要补助各居民点建房对象,以10000元/户兑现建房补助;2013年--2015年实行“138”的差异化标准兑现建房补助金,即一般农户10000元/户,建卡贫困户、低保户、D级危房户30000元/户,深度贫困户无力建房的按80000元/户兜底搬迁;2016年--2017年只有建卡贫困户建房按10000元/人的标准兑现建房补助(建卡贫困人口数以扶贫系统人数为准);2018年只有贫困户建房有政策支持,安置方式主要是搬迁到城南李家溪,人均自筹资2000元后实行交钥匙工程,就近分散安置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兑现建房补助。2018年以后无扶贫搬迁政策。 从图片上看你户享受了2014年一般户的补助政策(即一般农户10000元/户)。 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后统一更名为易地扶贫搬迁,因此对原张贴的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公示牌进行了更换。 再次感谢您对沙坝镇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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