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网

  • 15223990200(商务合作)
  • 致力于打造黔江本地最全的生活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4478|回复: 0

[第一现场] 母女遭家暴,黔江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22-5-20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5月10日,黔江法院立案受理张某与柴某离婚纠纷一案,收案第二日,张某及其女儿称遭遇柴某家庭[请文明用语],向我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区检察院向我院送达支持人身保护令申请意见书,建议密切关注本案的张某及其女儿柴某某的人身安全。
被申请人柴某长期酗酒赌博,酗酒后经常滋事谩骂、威胁、殴打申请人张某及女儿柴某某。因长期遭受家庭[请文明用语],导致女儿柴某某表现出极度的缺乏安全感,甚至出现心理障碍。
经审查,张某及其女儿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我院于5月12日发出两份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柴某对两名申请人实施家庭[请文明用语];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限制出现在申请人生活居住、工作地点150米范围内。

640?wx_fmt=png.jpg
送达

当日上午,我院法官联合区检察院、舟白派出所相关同志一同前往柴某住所送达人身保护令,并告知柴某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请文明用语]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群众遭遇家庭[请文明用语]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在遭受家庭[请文明用语]或者面临家庭[请文明用语]现实危险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请文明用语]。
作者:谭东





上一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法庭案件受理范围的通知
下一篇: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天理良心调解室 巧化纠纷促和解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