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出租车服务标准”一事,已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督促执法支队核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投诉情况
12月17日上午9点左右乘坐出租车从金龙花园(渝H1T060)到水晶湾在天龙大酒店时我说我赶时间要走闸桥绕上去到转盘,司机不顾我的意见(当时车上只有我一个人)继续拉客从武陵水岸走新华大道送客去老中心医院路口,真的很生气,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中第八点: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选择合理的线路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第十点: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我希望主管单位能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对该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取渝H1T060出租车涉事时段GPS轨迹及车载视频监控核实,12月17日8时59分左右,渝H1T060出租车驾驶员搭载市民前往黔江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途中存在绕路的情况属实;鉴于该驾驶员初次违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责成所属企业(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分公司)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停车学习一天的处理。同时,已督促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举一反三强化驾驶员服务意识、沟通技巧以及情绪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以良好的态度解决问题,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回复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