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本人在 黔江嘉华城翠谷郡3栋的房屋楼上房屋装修时,因操作不当,对楼上空调机位拆除后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导致雨水漏到原告房屋里面,吊顶石膏板窗帘盒及里面的木龙骨和窗帘遭到浸泡损害。随即联系物业前来查看,明确了楼上的责任,联系业主,因楼上的业主在外地不在黔江,该业主说他和他家的装修公司(黔江方合装饰公司),曾用名:重庆市黔江区木雅时空工程装饰公司签订的免责协议,喊我们找装修公司,起初装修公司态度十分恶劣说和他们没关系喊我们找物业,我们请求物业调解,后来物业喊来社区居委的书记出面调解,此装修公司又说都是小问题我给你们修,签字确认是其责任,并同意对损坏部分恢复原状。在业主多次打电话催促下,装修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被告对损坏部分开始修复,但是只是开了个头后就搁置在那里了,垃圾也未清理,弄得整个阳台乱七八糟的,对我们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多次打电话催促不来, 我们一直都是表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给我们好恢复原样就好, 对方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态度,每次要多次打电话态度十分不耐烦,说找不到师傅, 说这点点我不爱给你做,修到一半不认账了,我的墙面的漆也给我损坏,喊恢复原样说无法做,各种理由推诿,其装修公司无视法律, 喊我们想走哪哈去起诉就去哪里起诉,请问遇到这样的装修公司我们该为何维权?谁又来为我们主持公道。经过居委书记的调解此装修公司承认了整改都不想履行他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