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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 禁捕水域非法使用烟花爆竹炸鱼 两名嫌疑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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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color=rgba(0, 0, 0, 0.9)]在天然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进行捕捞,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近日,[color=rgba(0, 0, 0, 0.9)]有群众向黔江区公安局报警称,乌江二级支流中井河有人炸鱼。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因为案发水域位置偏僻,民警决定兵分多路沿着河道两岸搜索,很快便发现了嫌疑人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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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将渔获物打捞上岸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罗某刚炸完鱼,还没来得及打捞渔获物,在河面上还漂浮着被炸死的野生鱼。民警亮明身份制止,迅速控制了罗某。据罗某供述,当天,其在井河附近闲逛时,碰到另一名嫌疑人田某,两人发现河道内有野生鱼,因一时贪图口腹之欲,便一拍即合,抱着侥幸心理非法使用烟花爆竹炸鱼,造成大量野生鱼类死亡,不料被路过群众发现并报警。被民警人赃并获后,民警将嫌疑人传唤到案,并扣押了还未使用完的烟花爆竹。
[color=rgba(0, 0, 0, 0.9)]据悉,嫌疑人使用的烟花爆竹产生的冲击波,会对水生生物进行无差别伤害,尤其是幼鱼和鱼苗,只要被波及,几乎无法生还。当前正值鱼类产卵繁殖期,两名嫌疑人法律和环保意识淡薄,他们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color=rgba(0, 0, 0, 0.9)]经过相关部门认定,案发水域位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和禁捕区域。经审讯,嫌疑人罗某和田某对他们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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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来源:平安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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