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 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正阳安置房产权证何时能办理”问题,说明和回复如下: 一、还地自建安置房产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等相关资料到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二、安置区套房产权登记。根据《新城区农房拆迁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第六条第五款“分配的安置房产权证件由区城投集团、鸿业集团统一办理。自安置户提交全部办证资料之日算起一年内完成,办证资料由辖区街道负责统一收集。”之规定,请您将身份证明材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交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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