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街道办事处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反应事项回复。但根据黔江府发《2021》36号文件规定:规模范水产养殖,对生产经营者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费,按照养殖水面面积计算,搬迁补助费标准为6000元一亩。那么在2023年11月征收我那鱼塘时水面补偿费为4千多元一亩?加上土地面积补偿款8000元一亩,共计1万多一亩。一亩还有1千多元去哪里了?
从2020年中铁八局盲目施工,填土成为堰塞塘,造成几年百姓良田颗粒未收,这损失从未理赔,照这样补偿,那么这几年无法耕种的损失怎么算?迫于无奈,百姓要生存,于在里面放鱼养殖来维持百姓生计。 |